《意見》要求各區市年底前制定出臺醫療救助及重特大疾病救助細則。
新增3類救助群體
《意見》新界定劃分了4類醫療救助對象。原來的醫療救助對象為城鄉低保對象、城市“三無”人員、農村五保對象和政府供養的孤殘兒童?!兑庖姟穼⑶笆鼍戎鷮ο髣澏?ldquo;重點救助對象”,在此基礎上新增了“低收入救助對象”、“因病致貧家庭重病患者”、“其他特殊困難人員”等3類救助對象。
其中,低收入救助對象,是指經民政部門確認,家庭人均收入水平低于我市城鄉低保標準2倍(含)的困難家庭成員。因病致貧家庭重病患者,是指經民政部門確認,家庭財產符合當地城鄉低保申請家庭經濟狀況認定標準相關規定,在提出申請之月前一年內,家庭可支配收入扣除家庭自負醫療費用支出后,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當地低保邊緣家庭標準的困難家庭成員。其他特殊困難人員,是指各區市政府(管委)根據當地實際確定的其他特殊困難人員。
參保、門診、住院都有救助
一是資助參保。重點救助對象可自主選擇參加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檔次,政府對其個人繳費部分按一檔繳費標準給予補助。
二是完善住院救助,開展特重大疾病醫療救助,完善普通住院救助。重點救助對象個人自負醫療費用2萬元以內(含)的,按70%比例給予救助。對重點救助對象、低收入救助對象、因病致貧家庭重病患者和其他特殊困難人員個人自負醫療費用超過2萬元的部分,分別按80%、60%、40%、40%給予救助,普通住院救助、重特大疾病救助年度累計限額5萬元。
根據省“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逐步從按病種救助轉向按費用救助”,救助對象年度累計自負醫療費用2萬元以上的確定為重特大疾病。
開展門診救助,以上4類醫療救助對象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規定的門診慢性病費用,經醫保報銷后的個人自負部分,2萬元以內均按70%的比例給予救助。
重點救助對象可申請即時結算
此次《意見》提出要建立“一站式”即時結算平臺,簡化醫療救助程序,對符合條件的重點醫療救助對象在全市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的住院救助費用,出院時與基本醫療保險、居民大病保險一并即時結算。
也就是說,重點醫療救助對象在定點醫療機構結算住院費用時,繳納的自負費用僅為扣除基本醫療保險、居民大病保險報銷和醫療救助部分后的剩余費用。